政府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全覆盖,且享受最高标准资助,政策可叠加。具体项目: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义务教育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免作业本费每生每年2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00元,免作业本费每生每年40元。
普通高中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同时免除学费。应届毕业生考入省内高校补助500元路费,省外高校补助1000元路费。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标准:一、二、三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同时一、二年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信用助学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助学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贷款学生在大学上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办理成功后县级财政每次补助500元,市财政对办理助学贷款的应届首贷毕业生给予500元补助。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
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参加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雨露计划”,给予每年每生3000元补助。
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残联资助政策。
砀山县教育体育局
砀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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